102024-01
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提速
   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有望加快,我国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将迎来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国家发改委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今年将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着力构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体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预期。

   此前在1月2~3日召开的创新发展“晋江经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国家发改委主任郑栅洁表示,今年将从六个方面采取更多务实举措,切实疏堵点、提信心、破壁垒、解难题、抓落实,努力让民营企业有感有得,排在首位的就是“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多位专家表示,立法保护民营经济,凸显国家对民营经济保护的制度安排和法治保障,能极大提振民营经济的信心,给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上“定心丸”。立法的重点应对民营经济主体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投融资、公平竞争等重点领域作出详细规定和保障,减少禁止和限制,对民营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尤其是民营企业家人身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一、为何立法?

   

   目前,民营经济促进法尚未列入已公布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之中,但近几年来,一直都有企业家在直接发声,呼吁国家出台专门性的法律,以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每年两会期间,都有相关议案提案提交。

   去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提案》,提出包括“地位平等,公平竞争,保护权益”在内的九条建议,并建议同步启动《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条件成熟时尽快出台,“给企业满满的安全感”。

   1月8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称,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等30件议案涉及的22个立法项目确有立法必要,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调研论证,条件成熟时,争取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后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三年疫情冲击、经济周期叠加外部经济形势的变化,民营经济正在经历艰难的转折期。

   过去一年,中国推出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2023年7月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9月在国家发改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11月央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落实一批举措。

   尽管政策密集出台,但是市场主体的预期依然偏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表示,过去几个月,政府已经宣布了相当多的新政策文件,但一些企业家尤其是私营部门企业家信心仍然不足,原因在于他们不确定这些政策是否能够落地、能坚持多久。

   除了政策支持,业界普遍认为,立法是稳定预期、提振信心的关键一招。中国企业联合会特约高级研究员刘兴国对第一财经表示,对民营企业家来说,尽管一系列政策举措的实施,带来了营商环境的改善,促进民营企业效益的提升,但历史的经验,曾经让他们深刻感受了方针政策不断调整所带来的冲击,而法治精神的确立,将令他们领悟到依法治企、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黄少卿也认为,民营企业家需要有一个稳定的政策、稳定的经营环境,才能形成稳定的经营预期,才愿意投资。民营经济发展要解决两件事情:一是保护产权,二是打破垄断。打破国有企业依靠行政力量在诸多领域形成的垄断地位,真正做到对民营企业的非禁即入,这是激活民营资本的重要前提,要想让民营资本真的愿意进入,要有一整套法律制度来保护经营权和企业财产权。

   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提交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保护法》的提案。他认为,现行法律在民营经济发展与保护方面严重缺失,应制定统一的专项法律,保护民营经济主体和民营企业家权益。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经过调研发现,一是政策稳定性、持续性不够,影响了企业的长期预期与发展规划;二是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地位没有在法律层面得到充分的公平确认,导致民营企业在起跑线上常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三是市场主体定位与职责不清,导致政策供给与市场需求错配,本应关注宏观面的调控政策越来越微观。

   他强调,应通过立法约束政府对各类市场特别是金融、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市场的干预之手;同时,推进司法改革,形成独立、高效、公正的法院执法系统,公正处理企业相互之间,以及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纠纷问题。


   一、如何立法?

      

   前述知情人士表示,虽然中央已经出台了多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高级别文件,但仍然是有立法的必要,法律的稳定性、长期性和执行力要比政策更强,立法倾向于把一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好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保护民营企业、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主任臧铁伟此前在发布会上介绍,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积极通过法律化、制度化的安排,规范、引导、促进、保障民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安心、放心。
 

   去年末,有关部门在对民营企业进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辅导时提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是今年中央经济工作重点之一,今年要加大政策落地力度,着力让民营企业可感、可及。首要的一条是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
 
   安徽大学法学院讲师、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徐则林对第一财经表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权利难以彰显是我国当前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个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干预市场插手企业的现象时常发生,民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没有完全建立。目前,进一步建构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法治环境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

   知情人士表示,企业的主要诉求还是平等保护,但从现有的法律条文来看,不平等的法律条文也没有多少了,民企更多的是执行层面的问题,一些地方在执行中有实际上的不平等。立法之后,由于法律更有强制力,约束性更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执行中的问题有所改善。

   除国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外,部分地区也在围绕“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探索地方性立法。比如,在省级层面,浙江省和山东省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出台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和《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在地市级层面,有《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鄂尔多斯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等。

   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提交了《关于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提案》,提出了九条立法方面的建议,一是明确促进民营经济的六项基本原则,即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相比,做到地位平等、共同发展、公平竞争、互惠合作、平等监管与平等保护。二是促进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三是鼓励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四是鼓励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互利合作。五是保障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平等监管。六是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七是明确各级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职责。八是建立监委机关对公职人员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的专项监察制度。九是明确司法机关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的法治要求。

   皮剑龙认为,立法重点应对民营经济主体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投融资、公平竞争等重点领域作出详细规定和保障。进一步落实民营经济主体地位,全面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充分保障民营经济主体平等获取市场准入资格。还应凸显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原则,突出权益平等保护,减少禁止和限制。

   目前,是否对民营经济进行专门立法,理论界还存在一定的争议,因为我国已经有了中小企业促进法,民营经济促进法如何与中小企业促进法进行切割,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


   来源 | 第一财经 祝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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